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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产品设计及制作赛项规程2013-04-21 00: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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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



电子产品设计及制作赛项规程





一、赛项名称



电子产品设计及制作(电力电子技术应用)



二、竞赛目的



通过竞赛,考察参赛选手对电子产品在规定原理图与结构要求条件下的设计工艺能力,展示选手的团队协作能力、创新能力及安全、环保意识等综合职业素养;引导高职院校关注行业发展趋势与技术应用方向,指导和推动相关专业建设与教育教学改革;加快电子信息类专业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培养。



三、竞赛方式与内容



(一)竞赛方式



1.竞赛模式:封闭式竞赛,在赛前发放赛题任务书。



2.本赛项为团体赛,以院校为单位组队参赛,不得跨校组队。每支参赛队由3名选手(其中设队长1名)组成,须为2013年在籍高职学生,年级、性别不限。



3.竞赛在一天内完成,比赛时间10小时,采用线路板绘制、软件编程和调试、硬件焊接组装与调试、技术文件撰写同步竞赛的方式进行。绘制的线路板不加工,对线路板电子稿进行评分;绘制的线路板与焊接安装用线路板约束条件不同(约束条件指线路板安装尺寸、形状、接线口位置);编程选手采用已有的硬件套件进行编程,最后下载到赛题中。



4.参赛选手分工:按照线路板绘制,硬件焊接组装和调试,技术文件撰写,软件编程、调试及编程技术文档撰写等工作内容,由参赛队自行安排分工,可同步进行。



5.每支参赛队限2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经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后确定。竞赛过程中,每支参赛队允许1名指导教师在统一规定时间内进入赛场现场指导1次,时间30分钟(计入比赛时间)。指导教师可参与分析赛题,并进行技术要点提示;指导仅限于口头,不得直接操作。



(二)竞赛内容



根据高职高专电子信息类专业培养要求,本赛项展示了电子产品从辅助设计到完成生产的整个过程。各参赛队根据给定竞赛任务书要求,在赛场内完成全部竞赛内容。竞赛任务包括如下内容:



1线路板的绘制



按照竞赛设计任务书,利用给定的电路原理图、约束条件和印刷线路板绘制软件,绘制线路板图。印刷线路板的绘制可采用Altium Designer软件。



2硬件的焊接组装和调试



利用已有的线路板和元器件套件,完成竞赛作品硬件焊接组装接线和硬件调试等工作。



3软件的编程和调试



利用已有的硬件套件搭建与赛题一致的系统,进行软件编程和调试工作,完成赛题规定的竞赛内容。



4技术文档的撰写



技术文件分为四大类:设计文件、工艺文件、产品使用说明书和赛项报告。



1)设计文件:包括系统框图、电路原理图、印刷线路板图、程序流程图和程序清单。



2)工艺文件:包括工艺流程图、元器件清单、电气安装连接图()、调试工作单和仪器仪表明细表。



3)产品使用说明书。



4)撰写《电子产品设计及制作(电力电子技术应用)赛项工作报告》



竞赛统一公布技术文档编写规范,要求各参赛队按技术文档编写规范编写技术文档。



四、竞赛规则



(一)赛题



1命题专家组研究确定竞赛用题的形式与难度,并于赛前(6月初)通过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官方网站(www.chinaskills.org)公布竞赛样题及知识点,赛题在比赛现场启封发放。



2赛题限定的竞赛套件(含器件),在比赛开始前同赛项赛题一同发放。



(二)赛项需要配套的设备、软件和工具



由参赛队自备具有光盘刻录功能的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计算机须预装操作系统(Windows)、2010Office软件、Acrobat7.0 PDF文档阅读软件、Altium Designer软件、CCSIAR编程软件(支持TI公司的MSP430F5438芯片)、MSP430F5438程序开发仿真器、电子产品设计及制作训练板等。



(三)赛场通讯管制



为保障公平、公正,竞赛现场实施网络安全管制,防止场内外信息交互。



(四)竞赛队提交竞赛作品及技术文件



PCB图、技术文档及竞赛作品于当日比赛结束同时上交裁判组进行评审,其中PCB图和技术文档以光盘形式递交。各队完成的全部文件存放在“2013QG××”(2位数字,竞赛队工位号,在参赛队报到后通过抽签获得)文件夹中。提交的电子文件采用统一命名规则(类型名+工位号),不得以其他名称命名电子文件。因保密要求,任何文件中不得出现学校名称、设计者姓名;电子文件名称不符合命名规则,体现学校信息的,取消该参赛队竞赛成绩。



示例:工位号为“02”的参赛队,建立的文件夹名称为“2013QG02,印制板图文件的文件名为“印制板图02,扩展名为默认。



竞赛操作结束后,参赛队需确认成功提交竞赛要求的文件,监考人员在监考记录单中情况记录栏做记录,并与参赛队一起签字确认。



五、评分方式及奖项设定



(一)评分方式



参赛队提交的比赛结果,即所设计制作的电子产品作品、技术文件,经裁判员确认后交检测组检测,根据检测评分标准评分。只计团体竞赛成绩,不计参赛选手个人成绩,竞赛名次按照得分高低排序。



赛项评分标准如下:







 
 
 


 
 
 


 
 
 


 
 
 


 
 
 


 
 
 


 

序号


 

 

一级指标


 

 

比重


 

 

1


 

 

PCB设计


 

 

25%


 

 

2


 

 

焊接调试与安全生产


 

 

25%


 

 

3


 

 

竞赛作品功能实现


 

 

30%


 

 

4


 

 

技术文件


 

 

10%


 

 

5


 

 

赛项工作报告


 

 

10%


 




(二)奖项设定



赛项设参赛选手团体奖,一等奖占比10%,二等奖占比20%,三等奖占比30%



获得一等奖的参赛队指导教师由组委会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六、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队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软件,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申诉应在竞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时不予受理。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队领队向相应赛项仲裁工作组递交书面申诉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申诉报告须有申诉的参赛选手、领队签名。



3.赛项仲裁工作组收到申诉报告后,应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按申诉时间结束3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告知申诉处理结果。如受理申诉,要通知申诉方举办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如不受理申诉,要说明理由。



4.申诉人不得无故拒不接受处理结果,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申诉人不满意赛项仲裁工作组的处理结果的,可向大赛赛区仲裁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



(二)仲裁



大赛采用两级仲裁机制。赛项设仲裁工作组,赛区设仲裁委员会。赛项仲裁工作组接受由代表队领队提出的对裁判结果的申诉。大赛执委会办公室选派人员参加赛区仲裁委员会工作。赛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由省(市)领队向赛区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赛区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七、开放式竞赛



竞赛现场设立比赛区、高等职业教育电子信息类专业教学研究会教改成果展示区、院校教改成果展示区和教学实践体验区,将以多种形式体现大赛与近年来的教改内容的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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