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不应对教师采取双重价值标准
聂辉华(中国人民大学)
马上就是新中国第27个教师节了,这应该是一个全体教师感到喜庆的日子,但并不是每一个教师都能在内心感受到喜庆。“尊师重教”作为一句口号已经家喻户晓,教育也被国家列入优先发展的行业,但是教师在社会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地位并没有得到理性的评价。特别是,最近几年关于大学和大学教授的负面新闻铺天盖地,社会舆论甚至形成了一股“妖魔化”教师的不良倾向。在猛烈的舆论攻伐中,公众实际上对教师采取了双重价值评价标准。
一方面,社会公众在道德上对教师提出了远远高于普通人的要求。“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这句话直接将教师推上了道德的高台。于是,人们不能容忍教师的任何不道德行为以及不法行为。一经发现,社会舆论便汹涌而至,并迅速将当事教师淹没在群众唾沫的汪洋大海之中。然而,教师也是人。是人就有缺点,是人就会犯错误。从概率上讲,教师队伍中的不合格者、败类或者罪犯并不比其他人群中的更多。但在公众眼中,教师哪怕有万分之一的不当行为,经过道德光环的层层放大后,就变成了一种集体不当行为。
另一方面,社会公众在物质上对教师却提出了等于普通人的要求。无论是和发达国家还是和世界平均水平相比,中国的教育经费投入都是不足的。教师待遇不高是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刚毕业的大学青年教师生活压力尤其大。但是任何提高教师待遇的提议在网络上都会被网民的口水埋葬,被网民的板砖砸死。公众难以接受教师待遇应该高于工人、农民或社会平均水平的政策。因为根据传统的道德观念,应该“君子固穷”,似乎从事教育和科研的人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有些传统观念甚至认为学术研究是不创造财富的。教师固然可以在道德形象上显得高尚,但开发商不会因为你是教师给你降价,饭店不会因为你是教师给你打折,铁路不会因为你是教师给你免费。
公众不能既希望中国教师和科研人员接受非洲的收入水平,又指望他们干出美国的科研成果;不能既默许他们赚取外快,又批评他们不务正业;不能既要求他们坚守清贫,又要求他们承受现实生活的压力。既要马儿不吃草,又要马儿拼命跑,世界上没有这样的好事。公众对教师在道德上的过高期望与政府对教育行业的优先发展战略显然是有罅隙的,甚至可以说是矛盾的。从经济学的角度讲,教师的道德要求和物质报酬是激励不相容的。换言之,权利与责任应该对等。教育是一个特殊的行业,教师对教育的投入和产出都是难以监督的,而且教育本身具有很强的外部性。因此,如果对教师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最终付出代价的还是整个社会。公众如果反对提高教师的社会待遇和物质水平,就应该将教师还原为普通人,那就不应该用完人或者圣人的道德标准去要求他们。反之,如果承认教育是我国需要优先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和先导性行业,那么就应该创造好的激励机制,提高教师待遇,使广大教师安心教学和研究。问题是,由于社会上普遍存在的分配不公,公众对于任何倾斜性的转移支付方案都失去了信心,同时对教育行业的特殊性和艰苦性缺乏充分的了解,因此要弥合公众对教师的价值评价和国家对教育的战略定位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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