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看到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真是越看越带劲。马克思真是厉害,虽然原理现在看起来很简单,但是在马克思那个时代,能发现这个玩意就是高人了。
其中最能引发我联想的部分是:在谈到价值和使用价值的时候。劳动生产出来的产品一般都有使用价值。如果该产品的使用价值能够满足社会的需要,可以用于交换,那么劳动者的劳动就会被社会所承认,从而实现自身的价值。所以这里可以看出产品要成为商品的一个前提是能够用于交换,而交换的前提是产品可以满足社会的需要。
我不得的想到社会中人的价值(其实是新增考点,偶多注意了以下,呵呵,并非我会联想)。人又何尝不像商品一样呢?人从一出生下来,可以肯定他是有“使用价值”的。所谓“天生我才必有用”,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可是也有英雄无用武之地的时候。原因就在于某些人干了很多事,但是不是社会需要的,不能用于交换,也就不能为社会做出贡献,就没有实现自身的价值。所以家长经常教育孩子要做社会的栋梁之才。
当然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要想实现价值首先必须提高自己的能力和素质,尤其是超越自我。古人中的圣人就是这方面的典范,他们看破红尘,属于超凡脱俗者。如果接下来他不是服务于社会,那别人就会说他不是人间烟火。如果他服务与社会,那么马上就会变成救世主了。毛主席这方面做的很好。不光进行自身的提高,而且带领中国人民翻身,所以受亿人敬仰。中国的人口最多,所以毛主席很可能是世界上最受尊敬的人了,这个荣誉可是什么都换不来的。
每个人对人生价值的看法形成了价值观。不过价值观这个概念有点抽象,我到现在还不是很清除自己的价值观是怎么样的。比如说现在的每个人都喜欢钱,那是不是都是拜金主义呢,恐怕不是。这个问题牵扯很多,还是以后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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