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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英语中的性别歧视(转载)2007-06-20 13: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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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英语中的性别歧视


□Alleen Pace Nilsen/文  □丁夏林/编译
究竟是文化决定语言,抑或是语言决定文化?这个问题很难解答,正如先有蛋还是先有鸡一样难说,因为语言与文化是密不可分的。
 
 语言学家普遍认为随着文化的演变,语言也要发生变化。可反过来说,即随着语言的变化文化也要跟着变化,这一观点倒没有被普遍接受。美国的一些女权运动者试图用"女士"(ms.)来代替"夫人”(mrs.)和 “小姐”(miss),以及替换那些光用男性词表示全人类的词,如“主席”(chairman),“人类”(mankind)“手足情”(brotherhood),“大学新生”(freshman)等等。语言学家嘲笑这些女权主义者,并对此嗤之以鼻,理由就在此。
 
 去年冬天,当我在晚上无所事事时,便拿来一本大词典,将每一个有关男性和女性的词条汇编成卡片。春天来到时,我的词典已经翻烂了,起了狗耳朵,但我收集的卡片多达两鞋箱。这卡片装满了美国英语在性别歧视方面的信息。
 
 首先,在西方文化中,妇女的身体被认为是重要的,而男人的头脑或行动是备受重视的。女人只要性感就值钱,而男人唯有事业成功才值钱。
 
 我为所有与某人的名字有关而进入现代英语的词制作一张卡片。仅以男人的名字现在用作常用词的就足有二英寸半厚。可记录女性词的那叠卡片才半英寸厚,而且大部分来自希腊神话。与美国名人有关的就有,“拉肢刑”(lynch),“低音大号”(sousaphone), "鬓脚”( sideburns), "火车卧铺车厢”(Pullman), “立克次氏体属微生物”(rickettsia), “希克氏白喉免疫性检验”(Schick test), "威彻斯特长枪”( Winchester rifle), "富兰克林锅”(Franklin stove), “巴特莱特梨”  (Bartlett pear), "玩具熊”(teddy bear), 以及“包艾森草莓”(boysenberry)。真正源自美国妇女的名字的常用词是“女式宽松装”(bloomers)以及"梅威斯特茄克装”(Mae West jacket)。这两个词均与女人的身体结构有关,而男性词(除由勃萨德将军而衍生的“鬓脚”外),与男人的身体没有关系。
 
 这使我想起我和我丈夫先前对地名所做过的观察。几年前当我们得知“大乳头山”(the Grand  Teatons)过去被法国探险家叫作“乳头山”,被美国早期拓荒者称为“乳头山”。我们对这种“半裸体地形学”产生了浓厚兴趣,写信给几家地图出版商,发现了以下几种名称。位于纽约州东北部安迪红答克山脉马先峰附近的“乳头”和“小乳头”,科罗拉多州阿丘勒达县的“乳头山”,得克萨斯州科克县的“乳峰”,南达科达州沛林顿市的“乳头山”,加州泼来塞县的“印第安人女人峰”,俄勒冈州加斯加特山脉的“处女峰”及“印第安女人奶头”(它们是同一山峰),新罕布什尔州斯达克市附近的“少女峰”,以及犹他州盐湖城附近的“玛丽奶头峰”。

 我们可以将这些地名和怀俄明州的“查克逊洞”(Jackson Hole)或科罗拉多州的"派克峰" (Pikes Peak)作一比较。我敢肯定, 如果我们说这些地形特征的命名是因为它们分别和杰克逊和派克的身体相似的话,杰克逊和派克的后代会向我们表示强烈抗议的。

 这种对女人胸脯的沉迷毫不新鲜,也不完全是美国独有的现象。我发现“亚马逊”(Amazon)这个词的派生历史也很有趣。根据希腊民间的词源学,“a”的意思是“没有”,如“atypical”是"不典型",或“amoral”是"不道德",而“mazon" 的词源是"mazos", 即胸脯。根据传说,这些女人割掉一只乳房,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射弓。也许妇女感到必须割舍一部分女性特征,才能换取主动或男性角色。
 
 美国英语中有某几对词的意义揭示了女性词含有性含义,而男性词却保留了严肃的、公事公办的气氛。例如,“callboy”是完全正当的职业,指那些在剧场召唤演员出场的人,而“callgirl”等于是一个妓女。

 我们也可以比较“先生”( master )和“夫人”(madam)。Master是尊称,而Madam是妓院老鸨。这种现象也出现在了原先是同族的词,如“主人”(host)和“女主人”(hostess)。由于它已获得了性含义,“女主人”在某些场合中现在尽量不用。例如“童子军”(Boy Scouts)有“童子军头目”(scoutmasters),而“女童子军头目”这一词不存在。在狗展上,狗的女主人从来不是狗的“女主人”,而是狗的“主人”。

 由“主人”组成的复合名词有“宏伟计划”、“音乐会指挥”、“学校校长”, “蔬菜或水果搅拌机”(mixmaster),“万事达信用卡”(master charge),“工艺大师”等等。可是跟“小姐”结合的复合词少得可怜。这样兼有男性和女性词的词语就有几十个。我收集了两百个,如“引座员”,“继承人”,“英雄”等等。在大部分情况下,男性词是词根,女性后缀附在后面。男性词很容易结合成复合词,而女性词是死路一条,如“国王”(king) 可变成“王位”,而女王(queen)却不能。“男运动员”可变成“运动员的职业”,可女运动员却不能变。只有在一个语义区域,即性爱和婚姻,男性词才不是词根,也不比女性词更活跃。在这一领域,女性词反而占了上风。“妓女”是词根,而“男妓”则为派生词。“新娘”能派生出“婚前浴”,“婚纱”,“伴娘”,甚至“新郎”(bridegroom),而“新郎”不能和任何词结合成复合词,甚至不能描述“男傧相”和“婚前聚会”。
 
 当婚姻结束时,女性仍然受到重视。如果以离婚告终,女人被称为“离婚者”,而男人通常用一句话来表示,“他离婚了”。如果婚姻以死亡告终,女人成了“寡妇”,而“寡妇”加了个后缀“er”, 就成了“鳏夫”(widower),(也许是因为这个后缀是表示动作的原因。)“鳏夫”不能派生出复合词,(“分居者”除外,因为它是另外一个词了),可“寡妇”能产生许多个复合词,而且获得了额外的意义,如指“纸牌中半路杀出个程咬金”以及“印刷中不小心多印了一行”等等。
 
 如果我是一个语言学家,想描写一个奇怪和原始的部落,我会在录音机上认真地记录一些证据,表明在性爱和婚姻方面,女性词比男性词更占优势,可在所有其他的文化领域,男性词占了绝对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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