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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好汉并非是真好汉2006-02-16 19: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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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人都道水浒中的一百零八将个个是令人仰慕的英雄好汉。是些“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风风火火闯神州的真豪杰。一首《好汉歌》令人热血彭湃,彷佛大家都生了义胆。以为大碗吃肉大瓮喝酒,该出手时就出手就算得上英雄好汉了。其实这样的好汉只是水浒中所谓的好汉,从另一角度看这些好汉也就与地痞流氓一般无异了。   或许流氓就是好汉,但那是另一个问题了。
水浒开篇便道洪太尉一意孤行,放走了“伏魔之殿”中的一百单八个魔君,计三十六员天罡星,七十二座地煞星。天罡地煞,多用于对恶人的称呼,在武侠小说中则更是恶魔的形象了。水浒作者称这水浒一百零八号人物为魔君,虽是一番戏谑之词,但也自有其合理之处。   这些水浒中的人物,这一百零八号魔君,我们无论称之为流氓也好,或是称为好汉也好,他们之所以被称为魔君,身上确实有一些共性。这些共性使这些魔君成为魔君自身,或谓成全其英雄好汉自身,或流氓自身,为了便于人们接受起见,我称之为水浒传中的英雄观。   一:英雄要杀人,杀人越多越好。   无论是哪路英雄,要入那水泊梁山,得交个投名状来。   水浒传第十一回写汪伦要求林冲拿一个人头来当见面礼。   “王伦道:‘既然如此,你若真心入伙,把一个’投名状‘来。林冲便道:”小人颇识几字,乞纸笔来便写。“朱贵笑道:”教头你错了。但凡好汉们入伙,须要纳投名状,是教你下山去杀得一个人,将头献纳,他便无疑心,这个便谓之投名状。“林冲道:”这事也不难,林冲便下山去等,只怕没人过。“   水浒中的英雄个个会杀人,杀人越多越英雄。且杀人时不分青红皂白,只要杀得不是和他们同路的流氓好汉,他们杀后也就个个心安理得了,从不会内疚。   金圣叹《水浒》卷之三“读第五才子书法”中,曾为梁山好汉们排了排队。给予“上上”评价的共有九个人物,但从全书看来,“戏份”较重,评者也较偏爱的无非是这四个人:林冲,鲁达、武松、李逵。   这四个人可说是好汉中的好汉,英雄中的英雄,几百年为人津津乐道,为人所仰慕,崇拜。李逵同志还被封为最富于革命斗争精神的英雄。是农民階級代表中革命性和反抗性最坚决的典型。在20世纪50年代被封为在绝大多数文学史和研究著作中,都把黑旋风李逵评价。李逵一直被认为是革命性和反抗性最坚决的典型。
然而就是这些梁山中最好的人物,杀起人来也是有滋有味。   从上文可知,汪伦要求林冲去杀个人再入伙,林冲根本没迟疑就答应了。汪伦给他三天期限,在这三天里,林冲烦恼的不是要去杀人,林冲烦恼的是找不到人杀,还好第三天碰到地是青面兽杨志,打了个平手,被汪伦叫停了,要是其他一般的客商,早给林冲给一刀两段了。   林冲先期的手刃陆谦、富安、差拨,到后来的火并王伦,确是不杀人不足以显示其英雄。   鲁提辖算是最慈悲的,杀人不多,从拳打镇关西到杀死生铁佛崔道成,杀得都还是比较有理的。而武松与李逵身上的血腥味可就浓了。,武松残杀潘金莲,到杀西门庆、大闹飞云浦、血溅鸳鸯楼,一路是杀了不少人,特别是在血溅鸳鸯楼这一节中,武松一朴刀一个,前后杀死十五人,方才心满意足。意犹未尽,最后留下八个血淋淋大字:“杀人者打虎武松也”,“正义凛然”地向世人公布其英雄壮举。而其中真正可杀地只有二三个主使者而已。其他的皆是滥杀。而金圣叹在评点此一杀人事件时,甚是痛快,连道“真正妙笔”。又道:“杀第四个,又割头,与杀别个不同。”武松割尚未完全被砍死的张夫人头时,金圣叹评道:“半日可谓忙杀腰刀,闲杀朴刀矣。得此一变,令人叫绝。武松找到几个无辜的妇女,武松也把她们杀死在地上,道:我方才心满意足。很有点冷血杀手的味道,可以说已经有点变态的。在中外传统中,打女人都已经不是一个好男儿的做为了,何况是杀她们?而金圣叹的评语居然是”六字绝妙好词。“可见金的心态与水浒作者的心态有同工异曲之处。   武松杀人虽已过滥,但比起李逵则又是小巫见大巫了!   李逵杀人只图杀得手顺,杀得快活,一味地砍杀,“一斧一个,排头儿砍将去”,杀死的多是“看客”。李逵杀人形同儿戏,为赚朱仝上山,砍死年方四岁的小衙内,内心无一丝愧悔。明人余象斗对此有评语:“李逵铁心,鹤泪猿悲。”   李逵不仅仅是滥杀无辜,而是杀人成性,将杀人作为“快活”,不杀人就会难受。三打祝家庄前他说自己已“闲了多时,不曾杀得一人”,要求自带二三百小喽罗“把这个鸟庄上人都砍了”。扈家庄本来已经表示不与梁山为敌,并配合攻打祝家庄,宋江已经宣布他们“前来投降了”。但在扈成已经捉住祝彪欲解往宋江处的情况下,李逵不但把祝彪砍杀,而且“把扈太公一门老幼尽数杀了,不留一个”,只有扈成逃走。在宋江批评李逵时他还说:“谁鸟耐烦!见着活的便砍了。”“……吃(被,让)我杀得快活!”因此李逵的“快活”往往以许多无辜生命的死亡为代价。李逵斧劈公孙胜之师罗真人及道童也属于滥杀。他不仅任意杀戮,且手段极其残忍。73回李逵为狄太公家“捉鬼”,将他女儿及其情夫都砍杀,还说“吃得饱,正没消食处”,将两个尸体“乱剁了一阵”,“剁做十来段”!狄太公、太婆得知自己的独生女儿被杀害,非常伤心,李逵还迫使他们治酒食相谢。   40回里在江州劫法场时他“轮两把板斧,一味地砍将来……只顾砍人……不问军官百姓,杀得尸横遍野,血流成渠……(江边)百姓撞着的,都被他翻筋斗,都砍下江里去。”晁盖叫道:“不干百姓事,休只管伤人!”李逵“那里来听叫唤,一斧一个,排头儿砍将去。”41回李逵说:“便造反怕怎地!晁盖哥哥便做了大皇帝,宋江哥哥便做了小皇帝……我们都做个将军。杀去东京,夺了鸟位,在那里快活”。又只是知道杀,知道快活。43回里李逵“性起来,把猎户排头儿一味价搠将去,那三十来个士兵都搠死了……李逵还直顾寻人要杀”,被朱贵拦住。   鲁迅对《水浒传》发表过许多精辟的意见,其中不止一次谈到对李逵的看法。他的《流氓的变迁》一文里说道:“他们所打劫的是平民,不是将相。李逵劫法场时,抡起板斧来排头砍去,而所砍的是看客。”他在《集外集. 序言》一文中明确表示对“不问青红皂白,抡板斧‘排头砍去’的李逵”“憎恶”。“憎”是痛恨,“恶”是厌恶,很反感。   李逵的杀人在水浒里是突出的,但在杀人方面更滥,更残忍的却也还有不少。   如为了让美髯公朱仝上山,吴用设计,晁盖、宋江下令,吴用、柴进、雷横、李逵进城,趁朱仝离开时“故意教李逵杀害了小衙内先绝了足下(朱仝)归路,只得上山坐把交椅。”(51、52回)知府之子四岁的小衙内,一个长得非常可爱的孩子,被李逵以板斧将“头劈成两半个”,多么残忍!34回为了让霹雳火秦明入伙,宋江定下计策,让燕顺、王英带领五十余人将青州城外“旧有数百(户)人家,却都被烧成白地,一片瓦砾场上,横七竖八,杀死的男子妇人,不计其数。”也就是说为了迫使一个秦明上梁山,杀死了数以千计的无辜百姓。而且由于燕顺、王英等是化装成秦明去的,结果秦明一家被慕容知府所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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