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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教授巩献田--将被永远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2006-03-01 18: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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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有50多名法学学者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举行研讨会,认为“《物权法(草案)》违宪”的说法不合理,该草案不是以保护私有财产为主,而是坚持对公有财产和私有财产平等保护。

  去年8月12日,北京大学法学院法理学教授巩献田在网上发表了一封公开信,认为《物权法(草案)》的基本原则违背了宪法,背离社会主义方向,要对私有财产实行特殊保护,违背了宪法中“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规定。

在中国民法学会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联合召开“物权法与中国和谐社会建设”研讨会上,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说,相对于以前的草案稿,去年征求意见的稿子就已经有了倒退。宪法已有“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的明确规定,《物权法(草案)》完全符合宪法精神和改革开放的要求的。(记者郭少峰)

 (来源:新京报)

早在90年代初,洛阳的一位老共产党员就一针见血的指出:中国的社会形态是,冠冕堂皇的社会主义,羞羞答答的资本主义,彻头彻尾的封建主义。这位老共产党员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与北大的伪马克思主义者形成鲜明对比。

北大法学院的巩献田教授是现代版法学界的白卷先生,正像当年的反潮流勇士张铁生一样,将被永远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物权法(草案)》不可能在2006年3月的全国人大会议上表决,正说明我国的立法还处于帝王纳谏的阶段,而不是民主立法。不然何以一个白卷先生就可否定数万人的意见,何以一个博捣毁及万众期盼。 

个人观点:要改革.法律要跑到前面. 巩献田还想在这挡住历史前进的车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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