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9月3日讯(记者 张同顺 通讯员 臧婷) 2006年入住的新房,住了两年多就出现外墙渗漏、内墙发霉,而且不止一家,大伙怀疑是顶层搭建的阳光房破坏了防水层所致。四户业主将顶层住户和开发商一同告上法院,要求拆除阳光房赔偿损失。 原告李先生诉称,他于2006年入住本市某小区,入住后,顶楼的冯先生在顶层私搭乱建阳光房,导致房屋出现外墙渗漏、内墙发霉等现象。为此,他多次找冯先生要求拆除阳光房,但冯先生认为渗水是房屋质量问题。李先生又找到小区开发商,开发商却称渗漏问题是冯先生搭建的阳光房所致。随后,李先生等四家住户将冯先生和开发商一同诉到市北法院,要求被告冯先生拆除楼顶的阳光房,并对受损房屋进行维修或赔偿损失,开发商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认为,顶层平台属共有财产,冯先生将顶层平台供自己使用,侵犯了其他业主的权利,阳光房应当拆除。但对于维修赔偿问题,法院认为原告未能提交房屋渗水是何原因造成的证据,不予支持。 幕墙 幕墙 上海阳光房 上海阳光房 幕墙维修 幕墙维修 CAD CAD CAD软件 CAD软件 CAD软件下载 CAD软件下载 PDM PDM PLM PL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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