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怡红快绿 作者:老行 ps:原来还可以这样的啊?法官就是法官,导演就是导演,真是不服不行! 只不知道这些所谓的法官是不是平时吃屎的?真是最合理的解释了。 某女演员因在博克中提及某导演向她提出性暗示被她拒绝从而没有能够在该导演执导的电视剧中出演角色,被那个导演告上法庭。最终法庭判决女演员败诉,原因是该女演员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说明那个导演向她提出性暗示。女演员行法庭提供的证据是那个导演发给她的一条手机短信,内容包含“想”她,和“进入”等词语,这些词语被女演员认为是性暗示,而法庭认为“想”和“进”不一定是性暗示,因为这两个词语在汉语中还有其他解释,所以,错在女演员一方。这个女演员也真是,怎么能这样胡思乱想呢?你怎么就不知道“想”和“进”还有其他意思呢?别说导演只不过说了“想”和“进”,就算他说“上床”或“睡觉”,也不能说他在对你性暗示呀,因为“上床”虽然有性暗示的嫌疑,但毕竟还有其他的解释方法,在古代床可以解释为井台,现代还有河床、牙床、病床甚至于机床等等;“睡觉”就更不用提了,可以有很多很多解释。除非他直接提到“性”这个字,不然性暗示就不成立了。到了这一步别人我不知道,反正我是胡涂了,什么叫“暗示”呢?如果到了法庭上好像只有“明示”才能叫“暗示”,大概如此,没听谁说过“性明示”这个词,所以“性明示”才是“性暗示”,要想“暗示”必须“明示”。可也不对,因为“性”这个词也有很多解释,如人性、习性等等。所以虽然他说了“性”,还是不能认为他在“性暗示”,还要让他做出名词解释,这样,这位女演员才有了说导演对自己性暗示的希望。人一定要能够吃一堑长一智,不止是这位女演员,所有人都应从这件事上吸取教训,首先你要努力提高自己的文化水平,尤其是语文水平,不然别人说出的话你根本不明白。其次,说话时一定要找那些有双重或多重意思的词说,这样才不会给自己找麻烦。听说还有一个女演员也在说别的导演这种事,不知她会不会被告上法庭,如果告上去,恐怕她也会输。导演和法官们的文化水平可真高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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